宜昌困难职工拿到“政策红包”
《工人日报》(2011年07月06日 07版)
本报讯(记者邹明强 通讯员林龙婷 韩亚)从7月1日起,宜昌市将市直改制企业内退职工、特困企业下岗职工生活费标准进行调整,内退职工每人每月生活费上调10%,下岗职工每人每月生活费上调20%。
宜昌市总工会对市直改制企业、特困企业进行调研,调研报告称,目前该市有内退职工和下岗职工3988人,共涉及28家企业,其中企业改制时预留资金发放内退人员生活费有16家2395人,由市财政发放内退人员生活费的有10家改制企业1246人,两家特困企业下岗职工347人。
2009年,改制企业内退职工生活费调整为每人每月455元,特困企业下岗职工生活费为每人每月245元,远低于目前宜昌市失业金563元发放标准。
宜棉集团内退职工金师傅,扣除社保公积金后,每月实际生活费只有334元。他的爱人系宜棉2003年改制买断职工,2006年患乳腺癌住院,由于身体状态差,无法进行化疗,出院后一直吃药治疗,个人支出医药费2万多元;2009年又查出患子宫癌,手术后光吃药每月支出达800多元。
宜棉集团于2003年改制,目前有内退职工317人,下岗职工270人,因为年龄偏大,仅有一半人实现再就业,大部分家庭生活困难。他们表示,物价上涨、看病贵、看病难是他们最期盼得到解决的事情。
为确保内退职工和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该市政府决定对市直改制企业内退职工和特困企业下岗职工的生活费进行调整,其中内退职工每人每月生活费上调10%,下岗职工每人每月生活费上调20%。新标准从7月1日开始执行。
据介绍,宜昌市执行这项政策,今年将增加开支125.62万元,其中,该市财政承担资金50.18万元,其余部分从企业改制时预留资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