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322种农药在10大类农产品和食品中的2293个残留限量
我国食品农药残留强制性国标出台
6项国家标准和10项农业行业标准随之废止
《工人日报》(2012年12月08日 02版)
本报讯 (记者孙喜保)12月6日,农业部与卫生部联合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该标准将成为我国监管食品中农药残留的唯一强制性国家标准。
农业部相关负责人解释称,新标准制定了322种农药在10大类农产品和食品中的2293个残留限量,基本涵盖了我国居民日常消费的主要农产品。据了解,2293个残留限量全部根据我国农药残留田间试验数据、农产品中农药残留例行监测数据和居民膳食消费结构情况,充分对接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在开展风险评估基础上编制修订的,同时广泛征求了社会公众和相关行业部门的意见,并接受了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对标准科学性的评议。
新标准中蔬菜等鲜食农产品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数量最多,并首次制定了同类农产品的组限量标准(如谷物、叶菜类蔬菜、柑橘类水果等28种作物组780项限量标准)和初级加工制品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小麦粉、大豆油等12种加工制品59项限量标准)。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表示:过去,农业部是农药的主管单位,主要从生产的角度考虑。现在的标准,从食品安全的角度考虑就是一个进步。
不过,有业内人士表示,在农产品农药残留标准制定方面,我国还有进步的空间。目前美国有1万多项农残检测标准,日本有5万多项,欧盟更是多达14.5万项 ,在农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方面,我国确实存在历史欠账。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研究员简秋表示,根据规划,未来我国将建立覆盖大陆主要农产品的农药残留标准体系,到2015年底,农药残留的限量标准总量将达到7000项。本次发布的《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将于2013年3月1日起实施。与此同时,此前涉及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6项国家标准和10项农业行业标准将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