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后可通过哪些途径找工作?
有关部门应为农民工提供
哪些就业服务?
政府相关部门应该为农民工提供就业服务,支持农民工就业,从而让农民工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规范就业服务市场,让农民工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安排专门用于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培训的资金,用于就业技能培训、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考核。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向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技能培训服务。
◎鼓励教育机构、社会团体、其他培训机构以及个人,开展针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
工会通过什么方式为职工
提供职业介绍服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市级等总工会都建立有总工会职业介绍中心,服务于失业、无业人员。
此外,工会通过建立“12351”职工维权热线,把就业岗位点对点送到职工家里,解失业、待岗职工和职工子女的就业问题。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在
何时签订劳动合同?
当劳动者到某一单位工作时,用人单位就应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1个月。如果从劳动者进单位正式工作之日起,单位超过1个月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从劳动者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单位就应当支付双倍的工资。如果从劳动者进单位正式工作之日起,单位超过1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法律上就视同单位和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时 ,
可否要求用人单位告知
工作内容等情况?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时,应要求用人单位如实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当然,作为劳动者,也要告知用人单位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个人基本情况。
节选自中国工人出版社《农民工温暖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