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16年04月02日 星期一

“超龄”打工 受伤咋赔

■本报记者 李昱霖 通讯员 段华鹏
《工人日报》(2016年04月02日 06版)

张志峰至今还躺在位于保定的河北大学附属医院重症监护病房里,经过十几天的昏迷,他的意识逐渐清醒。但他并不知道,以后几十万元的巨额治疗费用还无着落。

64岁的张志峰是河北保定高阳人,在保定安新县一家纺织厂干杂工,负责去染厂送货时装卸货物。3月14日早上,张志峰将一批待染织品送到染厂内,当他走到二楼升降机附近时,不小心从上面跌落至地面。一旁的司机胡师傅赶紧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染厂派人将张志峰送往医院救治。当时,张志峰头部、下颌、腿部等多处骨折,因情况危急被送进了重症监护室。

目前张志峰仍在重症监护中,已经花去了近8万元治疗费。“染厂当天垫付了一万元治疗费,纺织厂事后垫付了4万余元。”张志峰的儿子张晓林说,但现在这两家企业都不再垫付治疗费了,全家人都在四处筹钱。

张晓林说,事发后他的叔叔曾到染厂的出事地点实地查看过,发现在该厂二楼的升降机周围,没有安装必要的阻拦设施和提醒标识。另外,父亲年前就在纺织厂里打工三个多月,年后也是受老板的邀请再次回来做工的,但雇佣他的这家纺织厂至今都没有为其买意外保险。

涉事的纺织厂和染厂位于安新县的芦庄乡。芦庄乡毗邻“毛巾之乡”高阳县,当地从事纺织和印染的企业颇多,且多数纺织厂处在家庭作坊式的生产环境里。

对于张志峰摔伤一事,纺织厂和染厂各有说法。纺织厂方面表示,其与张志峰是雇佣关系,他们不会推卸自己的责任。但是摔伤地点位于染厂内,该厂没有安装必要的防护措施是导致张志峰摔伤的直接原因,因此染厂应该承担这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对于为何没有给张志峰投保意外险,纺织厂解释称,年后人员流动性尚不固定,他们本想在4月份给所有员工上意外险,可没想到张志峰在这之前就出事了。

染厂则认为,纺织厂作为张志峰的雇佣方,理应对员工受伤负全部责任。

保定安新县芦庄乡政府纪检书记郭强告诉记者,摔伤事情发生后,安新县劳动和安监等部门都在积极协调此事件的解决,得知涉事的两厂停止为伤者支付治疗费后,乡镇领导已将此事上报县里,希望能从该县的稳定基金里先行为伤者垫付。

对于像张志峰这样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者因工受伤如何维权的问题,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王胜利律师认为,首先必须区分务工者与用人单位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王胜利律师说,区分二者的关键就在于务工者是否领取着养老金。如果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没有领取养老金,那么他与现工作单位之间就形成了劳动关系,因工受伤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用人企业即使无过错也应该承担相应责任,伤者同时也可向造成自己伤害的第三方主张侵权责任。

反之,则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7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如果双方适用劳务关系,因工受伤者应侧重围绕侵权责任一方主张自己的权益保护,即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