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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6年06月11日 星期一

象牙塔里有了“瘾君子”

□何宝明
《工人日报》(2016年06月11日 05版)

毒品犯罪已出现了向大学校园蔓延的现象。6月7日,笔者从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获悉,数据显示,2012年以前该院没有受理过高校在读大学生毒品犯罪的案件,2013年受理了1件,但2014年至2015年该院已审结高校大学生毒品犯罪案件20件,涉案大学生被告人21名,其中有9人为“211”甚至“985”等知名重点院校的在读大学生,涉及罪名均为贩卖毒品罪,其中7起毒品交易行为甚至发生在学生宿舍、食堂、运动场等大学校园内。

90后是涉毒“主力”

调研显示,高校在读大学生毒品犯罪涉毒被告人以90后大学生为主。涉案的这21名被告人都出生于1990年~1994年,且均为本科在读学生,以大二、大三年级学生为主。在这21名被告人中,有8名被告人为少数民族大学生,另有两名被告人为外国籍留学生。

在被告人阿迪贩卖毒品一案中,阿迪1993年5月出生于一个条件较好的少数民族家庭,学习刻苦,高考考取了在京的一所理工类“211”大学,在读期间,阿迪也表现良好。2014年5月的一天,阿迪在收到由朝阳区发出的购买毒品信息后,在海淀区某大学篮球场旁路边,以人民币500元的价格向李某某出售毒品大麻1包,被当场抓获归案。后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阿迪拘役四个月,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大麻常害“学生娃”

与其他类型涉毒案件不同,在校大学生涉案毒品类型以大麻制品为主。在朝阳法院审结的20起案件中,有18起案件中涉案毒品均为大麻制品(包括大麻酚、大麻二酚和四氢大麻酚),查获的大麻制品数量为300多克。而涉案其他类型的诸如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等毒品的数量则较少。

在被告人王志恒贩卖毒品案件中,王志恒案发时系北京市某高校的大三学生。2014年3月的一天,王志恒接到他人从朝阳区发来的购买毒品的信息后,于当晚20时许,在海淀区上地某大厦楼下,以人民币1200元的价格向周某出售大麻2包(经鉴定为大麻酚,大麻二酚,四氢大麻酚,净重9.6克),后被民警当场抓获。后民警从其身上及暂住地起获大麻共9包(经鉴定为大麻酚,大麻二酚,四氢大麻酚,净重50克)。后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王志恒拘役五个月,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社交软件让毒品交易便捷

法官梳理案件发现,毒品信息联络方式以微信、陌陌等手机社交软件为主。在调研的这20起案件中,有18起案件均是通过大学生常用的手机社交软件进行毒品意思联络,这些社交软件潜在的危害性不言而喻。

在被告人阿力江贩卖毒品一案中,被告人阿力江是北京市一所“211”大学的一名大三学生,他通过微信认识了一名外省市的吸毒男子,并通过邮寄方式从该男子处购买大麻等毒品进行吸食和贩卖。2014年4月的一天,该男子通过微信告诉阿力江有一个陌陌名为“畅翔”的人要买大麻,让阿力江与该人联系,后阿力江与该人通过手机聊天,二人约定以人民币2300元的价格在朝阳区某地铁口交易3包毒品,后当阿力江向该人出售大麻制品时,被民警当场抓获。后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阿力江拘役四个月,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文中人物为化名)

作者单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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