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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6年06月15日 星期一

工会、人社、法院三方携手

四川苍溪建劳动争议“调裁审”联动机制

实施以来,工会逾九成维权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

《工人日报》(2016年06月15日 01版)

本报讯 (高柱 记者李娜)在四川苍溪县务工的邓顺清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后,家属就善后事宜与工程方屡起争执。日前,苍溪县总工会邀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和县法院负责人就案件研讨会商,2天成功平息纠纷。这是苍溪县工会、人社、法院建立“调裁审”联动机制,成功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一个典型案例。

据介绍,近年来该县劳动纠纷呈现多样化、复杂化趋势。2014年,县总工会主动与县劳动仲裁院、县人民法院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裁审”协调联动机制,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诉讼有效联动,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有效处理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为劳动者争取利益最大化。

“调裁审”联动机制主要包括四项制度。首先是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劳动争议纠纷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其次是重点案件会商制度,确保案件适用法律的准确性、合理性、有效性和一致性。第三是互相参与工作制度,三方以互聘职工维权联络员、人民陪审员和调解员等方式,互相参与到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仲裁和审判过程中,促进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快速有效处理。第四是委托工会调解制度,在立案前按照当事人自愿原则,把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委托工会调解,对调解成功的,法院依法予以确认。

“调裁审”机制建立两年以来,该县劳动争议案件仲裁调解成功率由上年度的50%提升至73%,法院调解成功率由25%提升至42%,工会超过90%维权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帮助劳动者争取赔偿超千万元,实现了劳动关系双方共赢,同时也使劳动争议调解的公信力得到了大幅提升。

“一般情况下工伤工亡案件结案周期较长,普通老百姓耗不起,优先调解就是最大限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苍溪县总工会副主席邓仲爱表示,在劳动争议“调裁审”联动机制具体实践过程中,要求劳动纠纷案件无论接受调解、仲裁还是判决,“调裁审”三方人员都要到场。“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让当事人在潜移默化中感受到,‘调裁审’三方联动调解既节省时间,又节约成本,从而将其当成解决劳动争议的第一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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