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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6年06月29日 星期一

打着“一次性投资、终身打折”等优惠旗号,吸引消费者先付款后消费,之后不久便人去楼空……类似这样的预付式消费侵权事件屡屡出现,使得消费者成了最大受害者

预付卡缘何成了陷阱

□本报记者 刘友婷
《工人日报》(2016年06月29日 06版)

东方IC 供图

视觉中国 供图

花了上千元钱办一张美容消费的套餐卡,没用几次美容店却人去镂空,预先支付的钱也打了水漂——虽然此前曾经有所耳闻这类预付式消费诈骗的案例,但当这样的“倒霉事”发生在自己身上时,广州市民邱女士同样是愤慨不已,但却又无可奈何。

前不久,广州市民邱女士来到此前一直光顾的白云区金沙洲百莲凯美容院时,发现该美容院“关门大吉”,人去楼空。

邱女士称,“该美容院大约开了半年多,我去年年底办了一个美容套餐,价格是1680元,但套餐仅用了一半,那天我用微信向老板预约做美容时,发现被老板拉黑了。”

记者从广东省消委会消费维权网中了解到,近年来,类似邱女士这样的预付式侵权案例在广东频繁发生,相关消费投诉逐年大幅增长。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广东省各级消委会受理预付式消费投诉近万件,其中广州、深圳、珠海等11个地级市受理投诉7195件,涉及金额5352万元,涉及消费者8526人,分别比2013年增长130%、71%和155%。

“量大、面广、问题多、解决难”

近年来,随着信用消费的出现和电子消费方式的便捷化,预付式消费作为一种新的消费模式在多个行业出现,预付式消费领域的扩大和比例都在不断提高,这种模式的特点是,消费者要“先付款后消费”,而经营者集中地获取了权利,而分散地承担义务。

记者了解到,当下包括餐饮、美容美发、健身保健、汽车养护等多个消费领域,预付式消费已成为行业惯例。然而,现实情况是,由于一些企业和商家为商不诚信、经营不规范及经营不善等原因,一张张原本具有诱惑力的预付卡最终变成了“愚夫卡”,预付式消费屡屡让消费者掉入诈骗陷阱。

也就是说,大部分上当受骗的消费者在购买预付式消费卡后往往会发现,商家原来宣传的优惠、折扣难以兑现,一些不良商家突然停业、店铺倒闭甚至老板携款潜逃的事例同样不少见。去年年底发生的“水果营行”关门事件正是典型案例。这个曾在全国20多个省市开设300多家门店“水果营行”,却在半个月内全面关闭,其当时正是采取预付式消费模式从事水果销售,以超低折扣优惠为诱饵吸引大量消费者购买会员卡,最终让大批消费者吃了“哑巴亏”。

深圳市消委会副秘书长禤碧丽对预付式消费纠纷的特征概括为“量大、面广、问题多、解决难”。

相关资料显示,仅2015年深圳市消委会受理预付式消费投诉就达到5069件,比2013年增长87.31%,占同期全市总投诉量的10%。包括水果营行、高戍达驾校、永琪美容美发等重大群体性预付式消费侵权事件在深圳地区频发。

与此同时,涉案金额高是另一个值得警思的问题。以2015年深圳市消委会上半年收到的预付式消费投诉为例,非学历教育、婚介、驾驶、美容美发等行业,单笔消费金额最少在5000元以上。

乱象丛生,顽疾难除?

预付式消费领域乱象丛生,随之而来的是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不断受损,那么这一顽疾又该如何去除?

针对预付式消费侵权的企业,广东省工商局企业监管处副处长张伟表示,对预付式营销企业存在年报信息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联系不上等原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以及企业因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工商行政处罚的,将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即“黑名单”,并予以信用惩戒。

另外,记者从广东省消委会消费维权网中获悉,针对越来越频繁的预付式消费侵权问题,近日,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携手全省23个地市(区)消委会,联名向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及国家商务部提交整治规范预付式消费问题的建议报告。

报告中,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向上述部门通报了广东预付式消费相关投诉数据及案例,剖析了预付式消费侵权现象及问题产生的原因,并代表广大消费者提出了关于加强立法、强化监管及推动共治等共十余条解决建议。

广东省消委会认为,预付式消费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法律规范问题。我国目前专门针对预付式消费的法律规范,仅有商务部2012年9月份出台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但该办法是行政规章,且规范对象及适用范围都比较有限。其次是执法监管问题。目前监管体制不完善、监管机制不健全、监管职责不清晰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无论是主体监管还是信用监管,都实施得不是很到位。再次是商业诚信问题。一些经营者缺乏守法诚信的自觉意识,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不惜采取损害消费者权益等不当手段来谋取自身利益。

强化市场准入,规范预付消费

鉴于以上问题,广东省消委会建议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对预付式消费进行专项立法,出台国家层面的法律规范,并在立法中以问题为导向,重点解决预付式消费的准入、规范、监管及维权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此外,建议国家商务部作为预付式消费的重要监管部门,积极推动预付式消费立法,健全执法监管体系,推动社会协同共治,并积极探索采用信用监管、第三方监管、推行先行赔付等有力监管手段,引入行业连带担保、资金第三方存管、行业消费卡退卡等制度规范,切实整治和遏止预付式消费乱象。

也有业内人士基于此提出了更为具体的建议。即必须在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全面建立对预付式票证发行机构的登记申报制度,要对发卡人的主体资质、使用范围、发卡总额、单张面值限额等做出具体规定,强化市场准入。

此外,还可考虑参考国外的成功经验,建立预付式消费卡保证金制度,在经营者无法兑现承诺或发生某些纠纷时用保证金进行清偿,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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