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
农民工有了“节假日法庭”
《工人日报》(2017年01月12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李玉波 通讯员闫征)“真是太感谢法官同志了,没想到这么快我们的工资就有了着落。”近日,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民三庭张良法官办公室来了六位当面致谢的农民工。
张某某等六人受雇于马某,从事桥涵水闸工作,双方约定工资为每天240元。张某某等六人共做工一个月,经双方结算后,马某给付了六名工人部分工资款,但剩余的工资一直拖着不给,张某某等六人眼巴巴地等着工资回家。无奈之下,诉至杭锦后旗法院请求维护权益。为了让农民工摆脱困境、顺利返乡,该院民三庭法官多次与被告电话沟通,从法理情理等方面积极做当事人的工作,最后被告同意到庭调解,并当场达成了调解协议。拿到调解书两日后,马某主动付清了剩余欠款。
入冬以来,杭锦后旗法院针对农民工讨薪案件,从立案到审执,开辟了“绿色通道”,还专门在民三庭设立了农民工讨薪“节假日法庭”,要求节假日照常开庭审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案件从审判管理到考核也进行了专门规定和细化。目前,该院“节假日法庭”受理案件249件并已全部审结,案件平均审限10天,案件从审理到给付农民工工资最长时间为13天,有近30%的案件是当场给付,已直接为农民工讨回工资62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