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重度失智老人纳入长期护理险
参保职工可报销90%
《工人日报》(2017年01月13日 03版)
本报讯 (记者杨明清 黄康)根据青岛市人社局、财政局日前出台的《关于将重度失智老人纳入长期护理保险保障范围并实行“失智专区”管理的试点意见》,从今年1月1日起,入住机构照护的重度失智老人试点纳入长期护理保险保障范围。
为解决失智老人医疗照护难题,青岛市将重度失智老人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并实行“失智专区”管理。按照《意见》规定,凡参加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年满60周岁参保职工和一档缴费成年居民,经社保经办机构确定的失智诊断评估机构特约专家明确诊断病情为重度的失智人员,均可按规定申办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其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护理费用由护理保险资金予以支付。
此次出台试行的“失智专区”管理,根据失智老人疾病特点量身定制,需具备必要的软硬件设施。目前在全市范围内已有6家定点护理服务机构进行试点。
青岛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符合条件的失智老人在护理保险“失智专区”接受照护服务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护理费,参保职工报销90%,一档缴费成年居民报销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