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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7年01月16日 星期一

变“端菜”为“点菜”,群众才能点赞

本报记者 赵亮
《工人日报》(2017年01月16日 05版)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将于3月1日起开始施行。如何让广大群众享受到更便捷、丰富的公共文化服务?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主导的政府部门如何提高服务效能?转变服务思路才是关键——

“我们每一个社会成员经常甚至每天都在享受着、体验着公共文化服务。就我个人来说,我体验的公共文化服务很多,只要有了闲暇时间,我就会去逛逛博物馆、展览馆、美术馆、纪念馆,比如去年建党95周年,我就专门去了北京西城区李大钊故居纪念馆参观。”1月12日,文化部部长雒树刚在学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新闻发布会上分享了自己享受公共文化服务的经历。

2016年12月25日,《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法律的出台,对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为明确政府责任、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群益提供了法律依据。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文化室主任朱兵向记者介绍文化立法的相关情况时说:“《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是公共文化领域里一个最重要的基础性的法律,当时参加常委会会议时候总共有150位常务委员,148票赞成,2票弃权,高票通过,这是很罕见的,说明什么?说明大家对此都有强烈共识。”

在谈到《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明确了哪些政府责任时,朱兵进一步解释道,《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一条非常重要原则就是政府主导,比如法律首先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是承担公共文化服务的责任主体,规定了政府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公共文化服务组织、管理、提供、保障中的职责。同时,法律还明确规定了政府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的责任,尤其是针对特殊群体,像老年人、残疾人、留守妇女儿童、外来务工人员等,要结合这些特殊群体的特点和需求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如今,我们国家已经基本建立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我们现在按照行政村算,2/3行政村都有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每个乡镇、每个社区基本都有文化站,每个县城里每个区基本都有图书馆、文化馆,中央、省、市、县、乡、村六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确立起来。

与此同时,雒树刚也提出了目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所存在的“短板”——一方面是我们的发展不平衡,表现在东、中、西部不平衡。东部公共文化服务投入多,中西部少;城乡的不平衡,城市投入多,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边远地区公共设施相对落后,投入少。还有就是群体的不平衡。举个例子,我们现在到图书馆,可以说非常方便,每个人都感到便捷、快捷、全面的图书阅读、借阅服务,但是像1700多万盲人,他们阅读的图书数量很少。我们要覆盖到每一个公民的基本文化权益保障,所以下一步就是要补这些短板。

“有了公共文化设施,既要建好,还要用好,不能开张的时候热热闹闹、运营的时候冷冷清清,所以要唤醒这些沉睡状态的公共文化设施,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效能,使它更好、更充分地发挥为人民群众文化服务的作用。公共文化服务的主体是人民,一定要以人民为中心,这也是《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所明确的原则,所以我们在公共文化服务中要转变思路,怎么变?关键在于变‘政府端菜’为‘群众点菜’,公共文化服务是以为政府主导,但不是政府包办,也只有让群众‘点菜’,群众才能给你公共文化服务‘点赞’。”雒树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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