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总局发文强化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2018年起施行“线上线下一致”原则
《工人日报》(2017年11月14日 04版)
本报讯 (记者蒋菡)食药监总局近日公布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线上线下一致”原则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网络销售的餐饮食品应当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保持一致。
随着“互联网+餐饮服务”等新兴业态的快速发展,网络餐饮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凸显。如对网络餐饮服务者审查把关不严、部分网络餐饮服务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责任落实不到位等。
《办法》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处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通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要求其立即停止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