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获重奖
奖励资金总额居全省第二位,绩效奖励居全省第一位
《工人日报》(2017年11月16日 07版)
本报讯(记者丛民 通讯员杨晓鹏)记者日前从山东潍坊市住建局了解到,2017年,潍坊市争取省级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1.439亿元,其中,绩效奖励1000万元。奖励资金总额居全省第二位,绩效奖励居全省第一位。
据了解,省级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是山东省级财政结合中央奖励资金设立的,用于对“三个市民化”进展快、城镇化质量高地区的奖励资金,统筹用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基本公共服务支出。
据潍坊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潍坊市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深入实施全域统筹发展战略,优化城镇化布局,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8.15%,近五年提高了10.22个百分点,城镇化综合考核居全省前列,是城镇化发展最好最快时期。
为做好这项利民工作,潍坊市出台了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小城市重点培育、扩权强镇改革、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等政策文件,建全完善政策支撑体系。开展新型城镇化与现代农业融合发展研究,发布了成果报告,引导镇村特色发展。将城镇化工作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实行专项督查,强力推进工作开展。
同时,全市还确立了“一群引领、两河贯通、三带隆起、统筹城乡”的城镇化空间布局,集聚发展中心城市组群,依托两河自然禀赋条件,实施保护性开发。将自然地理优势转化为文化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优势,推动北部海洋产业带和南部生态保育带协同发展。
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潍坊将健全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加大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市民化任务较重、财政相对困难的县(市、区)支持力度,重点解决好县乡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不均衡问题,推进县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