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拍客要守法
《工人日报》(2017年11月22日 03版)
据《人民法院报》报道,近日—名拍客在广东汕头街头拍摄—男子殴打女人的视频并上传至网络,众多网络媒体及电视台转载。原来被拍者是—对夫妻,二人以拍客侵权为由,将拍客告上法庭。最终,◇院判决拍客删除视频、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进入“拍客”行列,将随手所拍的人与物发到网上。分享自己的视角和生活,无可厚非,但涉及到他人的照片和视频却不能随意传播,否则可能涉嫌侵权。此番事件虽是无心之失,却对身处网络时代的每个人来说都是一份警醒,即便人人都拥有麦克风和摄像机,仍需要时刻尊重他人正当权益,节制晾晒、谨慎吐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