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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7年11月22日 星期一

稀里糊涂被搭售,如何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新华社记者 齐中熙
《工人日报》(2017年11月22日 07版)

买机票被稀里糊涂地搭售了保险、订酒店一不小心被捆绑了酒店抵用券……近来,“捆绑销售”成为消费者投诉旅游在线网站的主要问题。

为何热衷“捆绑销售”?

“捆绑销售”几乎成了如今旅游在线网站一个普遍的行业现象。究其原因,还要先搞清这些旅游网站的营利模式。

记者经采访了解,机票代理销售行业长期实行“前返+后返”的佣金模式。在航空公司给机票销售代理人的代理佣金中,“前返”(即按票面价格一定比例的手续费)统一为3%;“后返”根据代理的销售情况,一般在2%至5%不等,也就是业界俗称的“3+X”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一张1000元的机票,代理人能有45元至50元的代理费收入。从2014年开始,相关部门提出“提直降代”,即要求航空公司提高直销比例,降低代理费用支出。2015年,南航宣布代理费降至0,厦航随即跟进。此后国航、东航也陆续取消机票代理费。随着其他航空公司的跟进,国内机票销售佣金越来越少。

2016年2月,民航局下发通知,明确航空客运手续费支付标准由按销售额比例支付,改为按每张客票定额支付。同时明确航空销售代理企业不得向旅客额外加收客票价格以外的任何服务费。该文件当年7月1日全面实施后,在线旅游平台及机票代理商的佣金收入较此前大幅降低。

佣金少了,但在线平台销售一张机票的成本并未减少。据携程旅行网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国内一张机票的代理费平均不到10元,而一张机票的平均销售成本在14元到16元,包括人力、网站或移动端技术的框架搭建与更新成本等。

“捆绑销售”违不违规?

针对“捆绑销售”现象,民航局运输司副司长于彪此前表示,民航局明确严禁企业搭售的行为,要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旅客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不得以默认选项的方式出售机票以外的产品,而应当以一种清晰、明确、明白无误的方式,提供旅客自主选择的机会,以免产品误导或者诱购的行为。

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局长杨红灿此前表示,在经济活动中,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搭售”行为是允许的,即尊重企业自主经营权。“但是有一个前提,不能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如何让大家“明明白白”消费?

如何改变原有的代理佣金商业模式?有专家表示,在线旅游平台对旅客的服务是有价值的;明明白白地收取服务费或许是可行之策。

业内人士指出,机票代理佣金政策的调整,从深层次看,是民航代理服务无法以质论价、市场主体无法按契约原则正常回收各项服务成本的结果。

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表示,“搭售”或者“包价”产品在国外旅游业以及国内外其他商业领域并不少见。如旅客使用信用卡等支付工具,航空公司在结算票款时,银行会收取一定的交易手续费。此外,通过电话预订或柜台预订机票的,部分海外航空公司也会向旅客收取人工服务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该允许旅游企业向供应商收取代理佣金和向消费者收取服务费,关键要做到“明明白白”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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