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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7年11月24日 星期一

山东司法厅给热线接听立规矩

紧急事项1小时内完成转办

《工人日报》(2017年11月24日 07版)

本报讯 (记者丛民)日前,山东省司法厅印发《山东省12348热线平台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了“办理结果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来电人进行反馈”“紧急事项1小时内完成转办”等热线接听及事项处理的8条规范。

据了解,山东省12348热线平台,主要包括省“12348”热线管理系统和各市“12348”热线接听服务中心,通过整合全省“12348”热线资源和法律服务资源,实现“一线通”,为群众提供专业高效、免费便民、全面覆盖的法律咨询服务。热线平台实行省级平台集中接入、市级接听受理、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分级办理的工作机制,省、市两级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热线平台的建设、维护、运行和管理等工作。

规定明确了热线接听及事项处理的8条规范,要求热线平台正常工作时间在线人工接听,非工作时间改为自动应答,接听时间向社会公布后不得随意更改。来电按照咨询、投诉、建议三个类别进行登记,咨询类事项简单明确的,应立即予以答复;无法立即答复的,可以为来电人提供其他有效咨询途径,也可在查询或者咨询其后,予以回拨解答。对属于司法行政部门职能范围内的事项,可以进行转接办理的,立即转接办理;确需转有关业务单位办理的,填写转办工单,在1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单位转办。办理结果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来电人进行反馈;对疑难复杂或者涉及多个单位的事项,经本单位(部门)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来电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应详细了解情况和来电人的要求,1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单位反映,同时向来电人做好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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