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科创领域
将着力创新新型研发机构分类管理和绩效考核
《工人日报》(2017年12月01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吴铎思) 日前,福建省泉州市出台《关于大力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和发展新型研发机构的意见》,通过财政奖补、项目支持、用地优先、风投补贴、政府采购等方式,引导和撬动民间资金和社会资本积极投入科技创新领域,形成社会资本参与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长效机制。
《意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从新型研发机构仪器、设备和软件购置和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创业投资机构投资、高层次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补助,推动新型科研机构加大创新投入,鼓励支持创业投资积极参与新型科研机构建设。此外,《意见》突破了以往只支持在泉科研机构的做法,将在省外(境外)设立、兼并或并购省外(海外)研发机构的纳入支持范围,重大平台由市政府按“一事一议”方式给予研究支持。
根据《意见》,泉州将着力创新新型研发机构分类管理和绩效考核,建立梯队管理制度,从承担项目、人才团队、研发设施、知识产权、创新投入等各项指标对申报的新型研发机构按四类实行梯队分级管理。建立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实行梯队分级管理制度,对在研发和成果转移转化中做得好的,在资金扶持、市级科技项目申报数量等方面实行定向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