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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7年12月03日 星期一

环卫工说遭辱骂 司机称其借故讹钱

重庆环卫工打官司讨尊严

《工人日报》(2017年12月03日 02版)

本报讯(记者李国 实习生孙雅纯)11月22日上午,随着重庆渝北区法院审判法官的一声锤响,一起环卫工“在公共场所遭受辱骂”的纠纷案正式开庭审理。庭审现场,一环卫工指责一女子,以辱骂的方式侮辱了她的人格。而该女子坚称,没有使用任何侮辱性语言,对方是在借故讹钱。

今年50岁的陈女士,3年前从四川广安来到重庆,现是渝北区龙溪镇环卫所工人。

“我们环卫工就不是人吗?就该被她骂爹骂娘?”22日上午,陈女士一见到记者便激动地倾诉自己的遭遇。她称,9月25日晚上,自己在龙溪镇松树桥中学大门对面,遭一辆大众车主吴某辱骂长达一个多小时,期间围观的群众有数十人。

吴女士究竟有没有使用侮辱、攻击性的语言成为双方在法庭上质证的焦点。

陈女士的工友荣女士和唐女士特地请假,作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

陈女士和工友唐女士共同负责道路清扫。9月25日晚7点多,正作业的唐女士推着垃圾车,与吴女士驾驶的大众车发生轻微刮擦。

吴停车询问旁边的陈,有没有刮蹭。陈女士说:“当时我在和姐姐打电话,并不知情,于是,就用手比划了一个大概半米远的手势,说了句‘还差得远’。”

戴着墨镜的吴女士围着自己的车转了一圈,未发现不妥之处,随后便驱车离开,而唐女士也推着垃圾车去了垃圾倾倒处。

而后,吴越想越觉得不对,待车停好后,下车仔细检查,发现车辆有擦刮的痕迹,便出来质问还在打电话的陈,为什么刮到了说没刮到,你认不认识刚刚推垃圾车的人,她到哪里去了等问题。

“她说不认识刚刚推车的人,并且给我指唐所走方向的反方向。我按照她指的方向并没有找到。”吴女士说,她这才回来质问陈女士,为何说谎骗人,但没有使用辱骂、攻击性的语言。

陈女士的公益援助律师窦娟,提供了当晚事发期间的一个多小时的监控录像。虽然,画面中并无声音,但能看出,期间陈女士多次想离开,都被吴女士拉了回来。对此,吴女士也证实了这一事实。

吴女士表示,自己与陈发生争执的原因在于,她作为擦刮事故当事人唐女士的同事,在她询问相关情况的时候,陈不应该对自己说谎,帮唐女士打掩护。

争执发生后,吴女士报了警,交警通过调取车上的行车记录视频后,判定系吴的全责。

“她们被警察带走处理车子问题的时候,我留在原地越想越委屈,于是我也报了警。”陈女士说,“警察建议我找法院。”

由此,陈女士一纸诉状将吴女士以“公共场合侮辱他人”为由诉至法院。

据记者了解,在当晚事发现场,包括69岁的王师傅在内,均称:“小车司机(吴女士)骂环卫工的言辞确实有些过分。”

经过两个小时的庭审,审判长希望以调解的方式,让双方握手言和,吴先给陈表达了歉意,但是,陈女士并不认可和接受。由于调解失败,本案将择日宣判。

陈女士说,“我的目的是让她在公开场合赔礼道歉,法庭只有这么几个人,这样的道歉我不认可。”

陈女士和丈夫都是环卫工人。“丈夫本不想做清洁工,觉得别人瞧不起,但我觉得我们不偷不抢,没有什么。”

而公益律师窦娟提醒,不能因职业、出身而歧视他人,尤其公众场合,言语失当,轻则治安拘留,严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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