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 生态检察撑起环境“保护伞”
《工人日报》(2017年12月09日 05版)
新华社电(记者赖星)江西省人民检察院5日披露,2015年1月至2017年10月,全省共批准逮捕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刑事犯罪嫌疑人849人,起诉3543人;立案侦查生态环境资源领域职务犯罪案件763人,撑起了环境“保护伞”。
江西以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作为司法保护重点,连续三年部署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犯罪365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17人,依法纠正环境监管领域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
2015年1月至2017年10月,全省共批准逮捕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刑事犯罪嫌疑人849人,起诉3543人;立案侦查生态环境资源领域职务犯罪案件763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546人,渎职侵权犯罪217人。依法查办江西省国防科工办原副主任廖晓凌(副厅级)、南昌市进贤县原副县长罗通文、鹰潭市水利局原副局长王国金等21名在非法减免矿山管理服务费和排污费、下放环保处罚权以及生态工程承揽等方面的县处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案件。
为密切与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系,打通检察机关保护生态环境的“最后一公里”。目前,江西省检察院分别在省林业厅、环保厅、水利厅等单位设立了派驻检察室(工作站)100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