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医保机构拖欠百家药店1500余万元
国办督查室督查后,国家医保局要求当地立行立改
本报北京5月8日电 (记者李丹青)国办督查室督查中发现,山西省大同市两级医保机构互相推诿,拖欠百家药店结算费用达1500余万元,导致大同平城区100多家药店流动资金枯竭,面临倒闭,同时还存在落实放管服改革政策不到位问题。记者今天了解到,5月7日下午,国家医保局党组召开会议,要求山西省医保局对督查反映的问题立行立改,切实改进和提高医保经办服务水平。
近日,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收到线索,反映大同市市区两级医保机构互相推诿,拖欠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结算费用,国办督查室随即派员赶赴大同市开展实地督查。
去年初,大同市医保中心先后两次发文,要求各县区医保机构负责两定机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化管理和费用结算工作。大同市平城区社保中心作为该区五险(含医保)合一的经办机构,以行政区划即将调整,以及人手紧张、业务不熟等种种理由,表示难以承接,申请推后至行政区域划分完成后再正式接收。
然而,去年10月行政区域划分完成后,平城区社保中心又以下一步要进行机构改革为由拒绝接收,造成平城区177家定点零售药店2019年1~3月医保费用1514.92万元被拖欠。而大同市医保中心多次督促未果后,既没采取措施积极推进,也没按规定做好平城区2019年医保费用代理结算,而是与平城区社保中心相互推诿。
与此同时,督查组还发现,截至2019年4月,大同市医保中心仍在变相实施国务院已明令取消的“两定机构审查”审批事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
国办督查室实地督查后,截至4月30日,大同市已全部完成177家药店费用结算工作,除按照相关规定暂扣10%保证金外,共计结算1402.37万元。相关政策不落实的整改工作仍在进行中。
针对这起地方医保机构不作为、慢作为的典型事件,国家医保局党组会议认为,这充分反映出部分地区医保部门宗旨意识淡薄,工作中仍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暴露出一些地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还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等现象。会议要求全国医保系统都要从中吸取教训、敲响警钟,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要重点梳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运用好“互联网+督查”等手段,主动接受监督,对反映集中的问题抓紧在制度上切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