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年版)》印发
优先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用地
《工人日报》(2019年05月20日 04版)
本报讯 (记者杜鑫)自然资源部近日印发的《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年版)》(以下简称《指引》)要求,各地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国土空间规划和当地产业发展情况,统筹使用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合理安排用地计划指标,优先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用地,服务民生设施建设,促进产业创新发展。
《指引》明确,允许各地在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对国家级开发区利用外资项目所需建设用地指标予以优先保障,做到应保尽保。各地要将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农用地转用指标、新增用地指标分配要适当向上述领域倾斜,有序适度扩大用地供给。
《指引》提出,省级人民政府在用地指标中可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予以单列,优先安排创新创业企业用地。对规划建设的小企业创业基地、科技孵化器、商贸企业集聚区等,要优先安排用地计划指标。应结合本地区实际,优先安排产业发展较快的地区、集聚区及使用未利用地发展产业的用地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