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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9年12月15日 星期一

陕西职工疗休养费用标准大幅提高

《工人日报》(2019年12月15日 01版)

本报讯 (记者毛浓曦)近日,陕西省总工会对有关一线先进职工和劳动模范疗休养方面的规定进行了修订,其中疗休养费用调整为,省内每人次最高不超过3000元,省外不超过3500元。

陕西省总在2018年出台的《陕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第八条规定:一线先进职工和劳动模范疗休养活动,省内不超过5天,省外不超过7天,往返交通费由参加人员回所在单位报销,落地后的疗休养费省内每人次不超过1000元,省外不超过2000元。

今年,为更好地把工会工作做到职工的心坎上,陕西省总决定将《陕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八条关于一线先进职工和劳动模范疗休养方面的规定修订为:一线先进职工和劳动模范疗休养活动,省内不超过5天,省外不超过7天。参加人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疗休养期间的其他费用可由工会经费给予补贴。省内每人次最高不超过3000元,省外不超过3500元。同时,陕西省总优先安排脏、苦、累、险岗位和从事有毒有害特殊工种的1000名一线职工开展示范性疗休养活动,引领全社会关心关爱一线普通劳动者。

“一线职工都是普通的劳动者,他们在平凡岗位上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理应受到工会组织和全社会的关爱。职工有新期待,工会就有新作为。”陕西省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杨景龙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广大职工群众对福利待遇、健康关爱等方面的关注度越来越高,职工疗休养有关规定的修订,就是回应广大职工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将党和政府对劳动者的关爱传递出去,让广大劳动者共享发展成果、感受劳动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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