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跟踪发布5起涉疫犯罪典型案例
破坏疫情防控秩序构成犯罪必受严惩
本报讯(记者卢越)今年7月以来,全国多地出现新的境外输入关联病例和聚集性病例,但近期妨害疫情防控秩序的违法犯罪时有发生。8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秩序犯罪典型案例,再次表明对破坏疫情防控秩序构成犯罪的必将严惩的立场。
这批典型案例聚焦当前疫情防控中的突出问题和难点,是从前期发布的14批典型案例中选取了5起,充实法院经审判后做出的判决结果。案例主要涉及两个罪名: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典型案例显示,河北省内丘县某村村主任任某辉,明知梁某某及其家人从疫区返乡,拒不履行职责,不向相关部门报告,隐瞒事实,甚至授意梁某某将其武汉牌照的车辆转移隐藏,导致500多人被隔离,5个村庄、4个居民小区,以及相关医院、诊所、超市被全部封闭。任某辉被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梁某某等人也被追究刑责。
在辽宁省鞍山市赵某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案中,被告人赵某某自2018年开始购置警用装备,并多次在社交平台发布其穿戴警用装备的视频冒充警察。2020年1月26日,赵某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鞍山市今晚全城开始封路!请广大司机朋友们!没事请不要出门了”等信息,并配发多张警察执勤图片,引发不良影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正常秩序。2020年2月21日,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判处赵某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表示,在当前严峻的防控疫情形势下,依然还有极少数人明知政府从严防治的要求,无视疫情传播严重形势,继续以侥幸心理甚至无视法治,我行我素,违反限制流动、居家隔离、如实报告等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严重后果或者传播严重风险,对疫情防控秩序造成破坏,构成犯罪的,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甚至应当在以往发布案例的基础上,从严追诉。希望广大群众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有清醒的认识,服从国家疫情防控大局,携手战胜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