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增设知识产权专业职称
《工人日报》(2021年08月27日 03版)
本报讯(记者甘皙)近日,北京市人社局与市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北京市知识产权专业职称评价试行办法》,增设知识产权专业职称。凡是在北京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从事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版权等)服务工作和运营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将纳入评价范围。9月1日起,北京市将启动首次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称申报工作。
根据办法,北京将知识产权专业职称设置初、中、副高、正高4个等级,分别为:助理知识产权师、知识产权师、高级知识产权师和正高级知识产权师。用人单位根据需要,自主、择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同时,将知识产权专业分为服务型和运营管理型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