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典型案例,为企业发展“松绑”解困
人社局申请执行未被受理 检察院开展监督化解争议
本报讯 人社局申请对欠薪企业强制执行,法院未予受理,检察机关通过开展监督实质性化解争议。11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三批“检察为民办实事”——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其中就包括这一案例。
案情显示,吉林省某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业公司)存在未按期支付员工工资等违法行为。2019年8月27日,吉林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某市人社局)对药业公司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确定该公司支付史某某等6人工资65838元及缴纳张某某等4人养老、失业保险费263446.4元。
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既未申请复议,也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某市人社局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没有明确理由未予受理。
检察机关依职权对该案进行监督。调查核实后,某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未依法受理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申请,违反法律规定。
2021年4月27日,某市人民检察院向某市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某市人社局移送的拖欠劳动者工资案件依法受理审查。法院对此表示,未依法受理系因被申请执行企业当时确实存在经营困难。
某市人民检察院走访了药业公司,了解到疫情缓解后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有所好转,并已经支付部分工资款。检察院向药业公司阐明,行政机关如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将违反法律规定,强制执行会加重企业负担,督促公司在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尽快履行支付义务。
同时,办案人员与被拖欠工资的企业员工深入沟通,转达了企业将尽快支付欠款的愿望,讲明了只有企业经营有起色才是双赢的道理。员工表示谅解。
2021年7月8日,某市人民检察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组织召开有行政机关、被申请执行企业、执行法院、听证员参加的公开听证会。7月15日,药业公司全部履行了支付义务,某市人社局撤回了强制执行申请,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最高检第七检察厅负责人介绍,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持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围绕涉案企业超标的额查封、行政处罚、行政补偿等民营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努力为企业发展“松绑”解困,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助力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法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