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规灵活用工方式给合规用工带来冲击,代表委员呼吁——
坚持劳动合同基本用工制度
“灵活用工规模扩大,劳动合同法适用空间减少,一些劳动者与用工方劳动关系被排除,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权益被损害,也使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实施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这一情况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总工会原副主席、书记处书记陈荣书日前就此提交提案。
国家统计局的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报告显示,2013~2018年,中国工业从业人员减少2504万,41个工业行业大类中有37个行业就业人数在下降,主要采用劳动合同用工形式的制造业吸纳就业人员能力明显收紧。
“灵活用工形式在为企业解决用工需求和满足劳动者自由择业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但如今,不合规的灵活就业方式会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影响。”全国人大代表、上海熊猫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经理李丰说。2021年,他和另一位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邮区中心邮件接发员柴闪闪做的一项调研发现,一部分用人单位把原本属于全日制用工的岗位通过灵活用工的方式外包,从而降低用工成本和企业运营成本,如避开劳务派遣类的全风险、工资成本变成服务费抵税等,这也使一些用人单位逐步开始缩小或关闭了传统招工的方式,导致守法企业用工成本相对上升,在行业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有的企业也逐步开始或考虑将部分劳务外包,给合规用工带来冲击。
不止外包用工,全国人大代表、东风集团神龙汽车有限公司钣金工杨祉刚在调研中发现,在一些企业,劳务派遣工占用工总量的比例远高于10%的法定界限。
在灵活用工中一些劳动者权益受损的现象让人担忧。中国工运研究所调研发现,一些用工企业在采取劳务派遣或外包方式时,对劳务公司等中介是否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少有要求,大量劳务公司、“黄牛”等中介群体介入人力资源服务市场,合法与非法劳务中介鱼龙混杂,劳动收入争议时有发生,一些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降低。
“坚持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企业的基本用工形式,维持劳动合同用工数量合理趋稳,事关依法用工企业和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陈荣书建议,要持续加强劳动法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监督劳动合同用工法律制度贯彻落实。政府部门可适时调整减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负担实施方案,为企业持续增加劳动合同用工创造条件。与此同时,建设企业用工形式审查信息化管理系统和数据库,动态监察企业用工形式,要求企业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此,李丰则提出,要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专项整治违法用工企业,重点把握合作用工各方权益分配和责任承担情况。同时,要畅通维权解纷渠道,比如吸收游离在企业工会之外的外包工、派遣工及灵活就业类劳动者加入工会,由工会代表职工与用工方进行集体协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本报北京3月6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