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反就业歧视迈上新台阶
据3月11日央广报道,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与草案相比有了多处修改,事关生育、教育、就业、养老等方面。在就业领域,政府工作报告提到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除了年龄、性别歧视,还增加了学历歧视的表述。
就业歧视并非新现象,无论国内还是国外,就业市场都不同程度存在歧视现象,如性别歧视、从业履历歧视等。应该正视,雇主在选人用人时,必然需要设定一定的条件,也会根据自身需要来决定,选择本身就意味着取舍,但如果因为年龄、性别、籍贯等工作能力以外的因素,刻意甚至恶意排除一些人,显然不合适。
我国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就业促进法、残疾人保障法等现行法律都禁止就业歧视,明确“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同时,劳动执法、劳动仲裁、人民法院等均通过一些案件的处理,积极向就业歧视说“不”,社会公众和舆论对此也有共识。然而,相关调查仍显示,多数受访者认为就业歧视是就业领域很常见却又很无奈的事。
如此现实语境下,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及“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同时增加了“学历歧视”“公平就业环境”等内容,这让公众看到了政府的态度,也对今后的反就业歧视工作有了更多期待。
首先,政府工作报告关注“就业歧视”,意味着今年各级各地政府部门将把反就业歧视列为重要工作之一,并有望出台一些新的、更行之有效的治理措施。这既是因为民有所呼——两会代表委员对此高度关注,也是因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在高校毕业生数量较大、放开三孩政策的背景下,不排除某些领域的就业歧视现象会加剧。只有采取更有效的治理措施,确保就业公平,才能实现新增就业、稳定就业的相关目标,同时助力相关生育政策平稳落地。
其次,拓宽“就业歧视”内涵,对反就业歧视将起到重要作用。比如,歧视第一学历是较为常见的现象,即使相关应聘者最高学历是博士,如果第一学历不是“双一流”等名校也有可能被歧视。把“学历歧视”等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丰富了“就业歧视”的内涵,也将对未来的相关工作提供更细致、更明确的指导。
反“学历歧视”,建设“公平就业环境”不仅是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也应引起社会各方的关注和跟进。政府工作报告是对2022年政府工作做出的总体安排部署,某种角度上也是有关部门履职尽责的“指南”。除了政府部门要对此足够重视、积极作为,用人单位也应顺势而为,主动摈弃一些歧视行为,而求职者也应增加一些维权意识、法治意识。
近些年的全国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建议制定反就业歧视法,约束就业歧视现象,对就业歧视的内涵、范围、认定、监督、处罚等进行规制,希望以此产生更大约束力和震慑力,建设、守护更公平的就业市场和环境。这些关注、建议对相关政策制定、立法和执法环节,都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有理由相信,这将为诸多求职应聘者、为民生发展带来诸多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