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代打卡”一张监管卡
“有它在,上班再也不怕迟到了。”这是一款考勤打卡软件的广告语,员工不在公司规定的打卡范围内,也能轻松实现异地网上打卡。记者发现,有的商家该软件的销量破万,评论区里好评如潮。(见3月26日《法治日报》)
人在家中坐,卡从公司打。代打卡服务为诸多员工提供了“方便”。然而,相关员工和商家都背负着一定的法律风险。
员工修改打卡地、打卡时间等参数实现虚假考勤打卡,本质上是对用人单位的欺骗,亦不会改变迟到、旷工等行为的性质。如果员工多次或长期以代打卡的方式作弊,就可能构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进而受到相应的处理、处分。
我国网络安全法明确: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从事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不得提供专门用于从事侵入网络、干扰网络正常功能及防护措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对违反这一规定的行为,该法设定了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拘留、罚款等罚则,涉嫌犯罪的,还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责。同时,我国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有“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等情形,不得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如今,一些商家售卖代打卡软件或提供代打卡服务,逾越了相关法律的底线。
有关部门有必要给代打卡产业链一张“监管卡”——要联合网络平台查处相关产业链条上的软件制作者、售卖者以及服务提供者、营销宣传者,全面清理整治代打卡营销服务各个环节,让相关商家和参与者付出应有的法律代价;要屏蔽、阻断代打卡营销信息的发布、传播,对相关营销账号进行封禁。
用人单位也应加强对员工的法治教育,引导其守住诚信底线。当然,从疏堵结合的角度,用人单位还可考虑优化考勤管理,针对因上下班路途较长、遭遇堵车、接送孩子等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签到的员工,给予人性化回应;对能否推行弹性工作制等进行研究和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