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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22年03月30日 星期一

“天价刻字案”的意义更在案外

弓长
《工人日报》(2022年03月30日 05版)

据近日央视报道,2021年7月,一男子在贵州铜仁梵净山游玩时,在“梵净山金顶摩崖”的石壁上刻了4个字。当地检察院对此启动调查并提起了民事公益诉讼,经专业机构鉴定,此举对梵净山的景观美学功能和文物造成“不可逆的损害”。法院近日对此案一审宣判,判决被告陈某支付各项修复及赔偿费用共计12万余元,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刻4个字赔12万元,这一判决结果在社交媒体上获得网友一边倒地支持,可见公众“苦旅游不文明现象久矣”。

近年来,类似的事情的确不少,比如,在陕西榆林、甘肃张掖的丹霞景区已经发生过多起游客、短视频博主强闯未开放区域,在核心地貌上恶意踩踏或者刻字的事件,而这些天然地貌自然修复的时间至少需要60年。再如,2021年3月,3名游客在北京八达岭长城墙体上刻字后被抓获,专家表示,目前尚无修复的技术方法。

现实中,以刻字、涂鸦、踩踏等方式破坏文物、景观的行为屡禁不止,一个重要原因是事后惩戒力度有限。对类似事件,一方面,相关地方和部门往往秉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理念,另一方面,可能对被破坏的文物、景区的损失程度和后续危害认知不足。因此,相关行为人往往只是被给予批评教育、罚款或行政拘留等处罚,基本上没有感到“肉疼”。此次“天价刻字案”之所以让人振奋,很重要的原因即在于当地检察院主动介入并提起公益诉讼,让以生态环境修复为中心的损害救济制度落到了实处。

其实,被判罚天价修复费,此前也有先例。2020年,江西“三清山地质遗迹被毁案”中,3名被告被判赔600万元环境修复费。该案既是全国首例故意损毁自然遗迹入刑的案件,也是全国首例检察机关针对损毁自然遗迹提起的生态破坏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公益诉讼是我国民事诉讼的一项重要制度,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包括某些损失、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和支出等,同时,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明确规定了生态环境损害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本案中,12万余元的赔偿款里就包括6万余元的文物修复费、近4万元的修复方案设计费用以及2万余元的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款。

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自然景观、文物古迹,承载着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历史和记忆,是不可再生的珍贵文化资源,是需要被保护的公共财富,而涂鸦刻字等不文明行为无疑会对其生态环境功能、景区观赏性等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

“天价刻字案”的裁判,惩治了陋习,也展现了法律和司法机关护航生态文明、文物古迹的力度和决心——今后,再有类似的情况、事件发生,希望相关地方的司法机关也能有如此积极、主动的作为,用更多的现实案例去指引人们的行为。可以预见的是,如果类似的判罚能够多起来甚至成为一种常态,那么必将形成更大的震慑,让更多人不敢伸手、不敢随便“到此一游”、签名留念。这不仅会促进我们对生态环境、文物古迹的保护,而且有助于提高我们的文明程度和人口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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