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制定药品耗材集采失信指标
《工人日报》(2022年04月02日 02版)
本报讯(记者吴铎思)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供应情况失信采集指标(试行)》。《指标》根据失信行为的性质、情节、时效、影响范围等,将医药企业在本地招标采购市场的失信情况分为“一般”“中等”“严重”“特别严重”四个等级,被判定为“严重”失信等级的将被禁止市场准入。
医药企业一旦出现失信行为,将面临书面提醒告诫、依托集中采购平台向采购方提示风险信息、限制或中止相关药品或医用耗材挂网、限制或中止采购相关药品或医用耗材、披露失信信息等处置措施,失信行为涉及省份数量达到规定条件的,还将由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启动全国联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