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救式”执行复活了企业
最高法指出,坚决避免“办一个案子,垮掉一个企业”
本报讯(记者卢越)4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15个典型案例和创新机制。在一起涉及20名员工的劳动争议系列执行案中,法院采用“挽救式”的“放水-养鱼-经营-清偿”执行路径,维持企业一定的经营资质,帮助其逐步恢复清偿能力。
案情显示,罗某等20人原是被执行人某餐饮公司的员工,因该餐饮公司拖欠他们数十万元的工资而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定责令该公司需支付拖欠他们的劳动报酬。后罗某等员工以该公司未履行义务为由,向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经执行法院调查查明,某餐饮公司属于餐饮行业小微民营企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已面临严重的经营困境,除餐饮设备外,并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而剩余在餐厅租赁场地的餐饮设备并无太大价值,且不足以清偿其全部工人工资。虽某餐饮公司表示希望通过继续经营以偿还债务,但出租方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场地,某餐饮公司复工复产遇到重大障碍。
执行法院经认真研判认为,如果此时查封该餐饮公司银行账户、餐饮设备并拍卖其资产,将该公司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等,其将无法维持基本运转经营,亦无法足额保障兑现胜诉工人的合法劳动报酬利益。
执行法院创新地适用“挽救式”执行方案。通过向申请执行人、租赁方分析“竭泽而渔”可能“两败俱伤”等情况,促成案件达成执行和解方案,即灵活变更强制措施,法院暂不对该公司采取失信、限高、查封银行账户、立即拍卖等传统强制措施,预留公司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延长其半年的履行期限。法院依法对该公司的餐饮设备采取“活封”措施,允许其继续利用原餐饮设备复工复产。该公司可延期支付租赁方租金并由法院协助引进战略管理第三方投资团队对公司经营策略进行升级转型。
其后该公司经营情况扭亏为盈,足额支付完毕所欠工资,所涉20件追索劳动报酬执行案全部足额执行完毕。
最高法执行局局长黄文俊表示,人民法院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能“活封”的财产坚决不进行“死封”,在保障申请执行人债权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对中小微企业的不利影响,坚决避免“办一个案子,垮掉一个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