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畅通外出务工农民返乡之路
《工人日报》(2022年04月29日 05版)
本报讯(记者徐潇)日前,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春季农业生产工作导则》,其中明确,没有发生疫情的地区,要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深入开展疫情防控和春耕生产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抢抓农时开展生产。
两部委针对外出务工农民返乡务农有明确指示。在疫情较为严重、集中发生的地区,要针对滞留在城市确需返乡务农的农民(包括到外地包地种植的农民),因地制宜制定农民返乡工作方案,明确返乡的条件、基本要求、申请程序、操作流程和责任部门等。
居住在封控区、管控区的,原则上在解封前不得返乡;居住在防范区的,持48小时以内核酸阴性证明返乡;在企业、工地等闭环管理的,所在企业、工地等7日内未发生过疫情,持48小时以内核酸阴性证明返乡。
从防范区返乡的农民,原则上采取“点对点”、闭环转运。途中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确保安全。返乡后须进行7日健康监测,实行严格闭环管理,在固定范围“点对点”从事农业生产相关活动,不串门、不串村,不得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
针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乡的农民,各地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通过互助代耕、土地流转、托管服务等多种方式,帮助开展农业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