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8章54条增至12章122条,直面现实问题和挑战
27年后,体育法全面系统修订
6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下简称“体育法”)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1995年体育法颁布以来,时隔近27年第一次全面、系统的修订。
近年来,我国体育事业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全民健身、竞技体育、体育教育以及体育产业都取得了长足进步。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新征程的开启,对新时代体育事业改革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体育事业发展中所出现的新问题,都需要在法治层面上加以调整和完善。因此,对于体育法的修订可谓正当其时。
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褚波在接受采访时指出,体育法修订是对于新的发展现实和期待的回应,更是直面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现实问题和挑战,“体育法修订从法律层面上解决了体育领域长期存在的一些重大的、基础性、整体性的问题。对下一步构建完善体育法律规范体系进行了通盘考虑和系统规划。”
经过修订,体育法由原来的8章54条增至12章122条。这样的变化,代表着国家与社会对于更广泛人群和更基础问题的关注。
例如新修订的体育法将第二章“社会体育”章名修改为“全民健身”,明确国家实施全民健身战略,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公民参加健身活动,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从“社会体育”到“全民健身”,新颁布的体育法将重点落脚在惠及更广泛群体的全民健身之上,以此提升群众的参与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治研究基地主任、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马宏俊认为,这一举措有助于推动公众的科学健身意识从观念落实到行动:“这次体育法的修订,从全民健身的角度看,更加强调了科学健身,而且也彰显了法律的引导作用,从法律制度层面来宣传、解读和引领,使健康中国战略真正能够成为人民群众的行动。”
除此之外,同样受到全社会关注的,是对于青少年体育和学校体育相关内容的修订。修订后的体育法除了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体育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范围之外,对体育课不被占用也做出了明确要求。
对此,过去10年全程参与体育法中“青少年和学校体育”章节内容修订的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张笑世说:“根据调研,在某些地区体育课被占用的课时居然高达60%,所以此次修订专门用‘学校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齐开足体育课’这样的表述,来确保体育课时不被占用。和之前笼统的表述相比,新修订的体育法对青少年和学校体育这个层面有了更明确的要求。”
张笑世认为,新修订体育法当中涉及青少年体育的内容,让“体教融合”的发展脉络更加清晰,最终目的就是“提高青少年体质,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
自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颁布实施以来,中国的体育产业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根据国家统计局和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发布的数据,2020年全国体育产业总规模(总产出)为27372亿元。
从体育用品制造企业到体育教育培训机构,从体育赛事组织方到体育媒体与信息服务提供者,多元的参与主体势必带来复杂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新修订的体育法从法律的层面对体育产业和体育监管进行规范,在厘清各个主体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同时,更能激发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活力,为体育产业高质量稳定发展创造条件。
马宏俊认为,体育法的修订和实施,标志着中国体育法治化建设迈出了重要一步:“这次体育法的修订不再像过去只是一种原则和倡导。如果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就有问责机制跟上,那么法律就不再是一个空泛的概念。可以说这次修订并不单单是一部法律的问题,而是整个体育法治体系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