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发布
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
本报北京7月12日电(记者于灵歌)今天,国家发改委发布《“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明确,坚持把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着力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稳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明显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明显缩小。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显著提升,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未落户常住人口。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确保外地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标准一视同仁。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I型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精简积分项目,促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
配套服务方面,《方案》提出完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同常住人口挂钩、由常住地供给的机制,探索实施电子居住证。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纳入流入地义务教育保障范围,根据人口流动调整教师编制定额,加大人口集中流入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位供给。稳步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并推动省级统筹,逐步放开放宽居民在常住地或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
同时,《方案》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出强化技能培训和权益保障。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劳动技能素质,聚焦用工矛盾突出的行业和新业态,持续大规模开展面向新生代农民工等的职业技能培训,探索通过社保卡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发放电子培训券。强化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逐步消除性别、户籍、身份等各类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或就业歧视,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机制。
“我国即使基本实现城镇化,仍将有4亿左右的人口生活在农村。必须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以县域为基本单元、以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为突破口,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国家发改委规划司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