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起“大棚房”问题典型案例被通报
两部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
《工人日报》(2022年07月20日 04版)
本报讯(记者杜鑫)为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坚决防止“大棚房”问题回潮反弹,近日,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对6起“大棚房”问题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其中包括,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武夷山白莲湾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白莲湾农庄项目“大棚房”问题。2021年11月,武夷山白莲湾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违规改变备案的设施农业用地用途,在南平市武夷山市五夫镇五夫村白莲湾农庄内,利用备案的设施农业用地开展餐饮等非农经营,占地面积5.29亩,均为耕地。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指出问题后,南平市对项目进行了整改。违法违规建设的4座建筑物、配套停车场和300米木栈道、3座木结构休息厅已拆除并复垦。南平市对武夷山市政府、武夷山市农业农村局、五夫镇党委和相关部门6名责任人予以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和诫勉谈话等处理。
其余5起典型案例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丰收村“大棚房”问题,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沁馨园“大棚房”问题,河南省新郑市梦溪庄园“大棚房”问题,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六安龙旭锦秀农业有限公司“大棚房”问题,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香岛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大棚房”问题。
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两部门强调,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建立更严格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强化日常监督,严格监管执法,防止“大棚房”问题回潮反弹,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