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评】远离帮信犯罪,拒绝助纣为虐
出租出售自己闲置的电话卡和银行卡、转发一些群组和链接,怎么就成刑事犯罪了?有必要以最高检公布帮信罪有关信息为契机,让更多人清醒意识到,帮信罪的本质是帮助不法分子实现针对他人利益的侵害,这绝非小事。
卖几张电话卡、银行卡,有什么大不了的?据7月24日新华社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信息,自2020年10月“断卡”行动以来,检察机关起诉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上涨较快,目前该类犯罪已成为各类刑事犯罪中起诉人数排名第三的罪名,前两位分别是危险驾驶罪、盗窃罪。今年以来,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数量持续下降,但整体仍在高位运行,上半年检察机关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6.4万人,有力促进信息网络犯罪源头打击治理。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简单理解,就是为信息网络犯罪充当帮凶的行为。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帮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出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给不法分子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赌博、洗钱等活动;转发推广涉嫌销售违禁品的社交账号、广告链接,造成特定后果等,一般人看来似乎都不是多大的事,但它们恰恰是帮信罪中的重要环节。
此外,科技企业从业人员、通信或金融等行业内部人员,也是帮信犯罪的“工具人”重灾区。其中有人凭技术优势、开卡权限优势等,打通电信网络犯罪的工具输送渠道,比如为卡池、猫池、GOIP等硬件设备做运维、升级,为不法分子绕开实名制办卡的强制要求批量发卡提供帮助等。
有的人对帮信罪这一罪名不太理解:出租出售自己闲置的电话卡和银行卡、转发一些群组和链接,怎么就成刑事犯罪了?因而,有必要以最高检公布帮信罪有关信息为契机,让更多人清醒意识到,帮信罪的本质是帮助不法分子实现针对他人利益的侵害,这绝非小事,而可能涉嫌犯罪。
帮信罪整体高位运行,一是缘于“断卡”行动以及有关方面加大打击力度,案件量和起诉人数有较大上涨,比如2021年共起诉近13万人,是2020年的9.5倍。二是不法分子对实名制“两卡”的需求量大,因而会鼓动和发展在校学生等法治意识淡薄的群体作为“工具人”或“卡商”。三是诸如相关技术人员、企业“内鬼”等心存侥幸,以为“灯下黑”可以让自己隐藏起来,为一己私利而参与犯罪,助纣为虐。四是有关硬件设备、技术应用更新迭代较快,甚至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之势。此外,有针对性的监督管理机制不够完善,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近年来有关方面持续加大对信息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而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也纳入刑法规制中,这无疑是在加固法律武器的薄弱链条。司法机关此番雷霆手段,也释放出从严打击信息网络犯罪和帮信犯罪行为的决心,进一步为源头治理有关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夯实了保护屏障。
司法机关的严厉打击对公众来说是一个警示:某些看似无关紧要的行为,可能涉嫌犯罪,务必引以为戒。比如,“打老婆孩子是人家家务事”的观念曾普遍存在,而随着反家暴法等相关法律的实施,越来越多的人逐渐明白,“打老婆孩子”是可能触及法律的。
现实中,认定帮信罪必须满足事先明知后果仍提供帮助、情节严重等构成要件。而实际上很多人事先并不知情,或者说并不全然明白自己行为的后果,也没有造成太大损失,因而往往不会被以此罪追究法律责任。但必须看到,即使如此,相关行为量变、积累导致的损失和危害同样不可小觑,相关当事人必须清楚此举的性质和潜在后果。
互联网技术服务越来越广地应用于公众生活的方方面面,电信网络诈骗等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犯罪行为可能会出现新的形式,而类似帮信犯罪活动也会随之变化。在此语境下,每个人都必须当心和警惕。远离包括帮信罪在内的任何犯罪,拒绝助纣为虐,应成为我们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