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工会召开党的十八大以来工会工作成就经验新闻发布会——
十年工会工作“成绩簿”
摘要
■职工队伍发生重要变化,职工受教育程度明显提高,第三产业的就业人数快速增加,整体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稳步提升,向往更高层次、更高品质生活。
■集体协商制度协调劳动关系作用日益增强,成为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有效机制,特别是疫情中在稳就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并成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表达诉求的重要渠道。
■解决职工急难愁盼问题,相继形成送温暖、金秋助学、农民工平安返乡等工会品牌,构建起困难职工帮扶体系和常态化梯度帮扶长效机制。
■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到2021年底,全国技能劳动者的总量超过2亿人,高技能人才超过6000万人,其中高级工4700万人、技师1000万人、高级技师300万人。
■着力开展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帮助解决“吃饭难、喝水难、休息难、如厕难”等实际困难,各地依托“小站点”构建“大服务”,全国范围内可为高温天气户外作业职工避暑休息提供便利的站点已近9.6万个,累计投入资金近11.67亿元。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实现突破,加强顶层设计,紧盯头部企业,创新建会入会形式,2021年全国新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会员超过350万人。
■推动完善职工权益相关法律法规,从源头上维护农民工、劳务派遣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并持续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履行基本职责,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0年来,职工队伍发生了哪些变化?维权服务工作有哪些成效?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取得哪些进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和权益保障实现哪些突破?这些问题都成为7月29日全国总工会新闻中心召开党的十八大以来工会工作成就经验新闻发布会上媒体关注的焦点。来自全总宣传教育部、研究室、权益保障部、劳动和经济工作部、基层工作部、法律工作部的负责同志围绕工会10年成就和热点话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焦点1】 职工队伍发生重要变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职工队伍发生了重要变化。”全总研究室主任王利中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相继开展了第八次、第九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第九次调查正在进行中。根据对调查数据进行的初步梳理和分析,发现职工队伍总体构成、职工整体素质、职工诉求愿望都发生了很大变化。
据王利中介绍,职工受教育程度明显提高。政府有关部门数据显示,2022年新增劳动力接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了50.9%,平均受教育的年限达到了13.7年。全总调研显示,职工中高中及以上学历占到了85.1%,比2012年提高了6.3个百分点。
第一产业劳动者逐步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第三产业的就业人数快速增加。据统计,一、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占比从2012年的33.5%、30.4%和36.1%,调整为2021年的22.9%、29.1%和48%。其中,以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为代表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大幅增加。2021年依托互联网平台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大约为8400万人,灵活就业人员达到2亿多人;农民工总量则从2012年的2.6亿人增加到2021年的2.9亿人。
职工整体素质状况发生了可喜变化——广大职工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政治性更加坚定,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功立业的热情空前高涨;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价值观念得到了强化,多名一线职工获得改革先锋、人民楷模称号和“七一勋章”。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工会大力宣传基层涌现出的劳模工匠典型,推动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全总宣传教育部部长张晓辉说。据介绍,各级工会加强劳模选树服务,组织劳模、工匠人才进校园、进企业,发布了9届全国“最美职工”,共计91人次;制作播出9季《大国工匠》专题片;发布3届“大国工匠年度人物”,共计30名。
与此同时,职工的技术技能水平稳步提升。王利中介绍,到2021年底,全国技能劳动者的总量超过2亿人,高技能人才超过6000万人,占技能劳动者的30%。
第三个重大变化就是广大职工在基本利益诉求实现的基础上,表现出了对更高层次、更高品质生活需求的期待和向往。包括在职业需求上,越来越注重实现自身价值,希望有更大职业发展空间;在生活需求上,越来越注重工作和生活的均衡化,对精神生活的需求逐步提升到大众娱乐、休闲娱乐、文化消费等方面;在社会需求上,越来越注重彰显公平正义,最关注的是就业、教育、收入分配等民生领域问题;在服务需求上,越来越注重个性化、智能化,更加追求分众化的生活体验和便捷化的服务。
【焦点2】 集体协商协调劳动关系作用日益增强
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末,全国报送人社部门备案的集体合同文本132万份,覆盖职工1.2亿人。如今,集体协商制度协调劳动关系作用日益增强,成为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有效机制。
据王利中介绍,全总和各级工会持续完善集体协商和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活动,开展集体协商质效评估,各级工会联合人社、企联、工商联先后实施集体协商攻坚计划、“稳就业促发展构和谐”行动计划,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全总权益保障部副部长索朗德吉表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集体协商在稳就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秉持“同舟共济、共克时艰”原则,受冲击的企业工会与行政方就合理调整职工薪酬、支持企业稳岗留工开展协商,力争不裁员或少裁员。各地工会探索通过集体协商推动职工技能要素和创新成果参与企业分配,推动提高技术工人薪酬待遇,如江苏省8900家企业签订技能激励集体合同,覆盖职工124万人;浙江省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入选浙江共同富裕最佳实践项目。
新闻发布会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备受关注。而集体协商已逐渐成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表达诉求的重要渠道。索朗德吉介绍,2021年以来,各级工会以快递、外卖行业为重点,就配送单价、薪酬结构、劳动保护等开展集体协商,培育了福建三明快递、安徽蚌埠外卖等一批行业集体协商典型案例。
与此同时,头部平台企业协商机制建设也在不断加强,北京市总工会指导京东集团工会开展集体协商,覆盖全国近30万员工;上海市总工会组织外卖配送员代表与“饿了么”平台,围绕外卖配送员的劳动报酬、算法优化、劳动保护等6个方面、10项内容开展协商,签订的协议覆盖上海全市“饿了么”平台骑手。
此外,广东等地探索组织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代表与货拉拉、如祺出行等平台企业,围绕派单机制、运价调整、奖惩规则、地图导航、申诉渠道等开展协商,打造司机与平台企业的沟通协商机制。
【焦点3】 困难职工家庭如期实现解困脱困
“2020年底,全国32个省级总工会已全部完成解困脱困目标任务,工会建档立卡的549.87万户困难职工家庭全部如期实现解困脱困。”这组数据背后凝结着广大工会干部的辛勤汗水。
多年来,困难职工始终是工会“娘家人”心之所系。为了解决好他们的“急难愁盼”,相继形成送温暖、金秋助学、农民工平安返乡等工会品牌,构建起困难职工帮扶体系和常态化梯度帮扶长效机制。据统计,10年来,各级工会筹集送温暖资金429.82亿元,走访企业188.21万家,慰问一线职工和困难职工9060.75万人次,并统筹发挥全国3361个县级以上帮扶中心和16万个基层帮扶站点的作用。聚焦定点扶贫县,近5年来,全总直接投入帮扶资金5368万元,引进资金物资1628万元,组织实施300多个扶贫项目,惠及5万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总定点扶贫的山西省和顺县与壶关县分别于2018年、2019年实现脱贫摘帽。
据索朗德吉介绍,疫情发生后,为了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工会组织的温暖及时送到广大职工心坎上,全总和各级工会围绕帮扶救助生活困难职工、关怀慰问一线疫情防控人员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
——组织开展了全国低收入职工家庭受疫情影响情况大调研,第一时间将受疫情影响无法就业、收入下降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职工纳入了建档范围,并推动出台了疫情期间的保障困难职工生活相关政策。
——陆续下发关于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职工帮扶保障工作和加强对防疫一线职工关心关爱工作等文件,指导全国各级工会建立帮扶保障困难职工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困难职工家庭生活状况动态监测机制,切实掌握职工生产生活状况和需求,实现对面临困难的职工应帮尽帮,对符合工会建档条件的困难职工应纳尽纳。
——充分发挥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及工会送温暖资金作用,为困难职工增发疫情期间生活补贴,保障疫情期间困难职工家庭基本生活。同时,对受疫情影响低收入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广泛走访慰问,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截至2022年5月,疫情期间全国各级工会已筹集资金71.09亿元,帮扶慰问职工2038.04万人次。
【焦点4】 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翻阅10年工会工作“成绩簿”,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无疑是一项重要内容。王利中介绍,2017年4月,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启动以来,全总认真履行牵头抓总责任推进改革,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文件90多个,全总出台20多个,31个省(区、市)均已出台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文件;21个省(区、市)将改革纳入党委、政府考核项目;28个省级工会配备46名产业工人兼职副主席。
据统计,截至2021年底,全国有高级工4700万人、技师1000万人、高级技师300万人。对于各级工会为打造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全总劳动和经济工作部部长王晓峰作出了更为详细的介绍。
王晓峰表示,全总大力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推动构建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
——不断拓展职工技能培训渠道,从2018年起建设中国职工经济技术信息化服务平台,2020年上线“技能强国平台”,目前平台学习培训人次累计达到1.86亿。2019年起,全总又与科技部联合开展了高技能领军人才境外培训计划,围绕“智能制造与先进制造业”等主题组织线下线上培训。
——广泛开展职工职业技能竞赛,2013年以来,全总联合人社部、科技部、工信部等举办了3届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联合有关部委举办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28项、国家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200余项,并制定管理办法,加大对技能比赛授予奖章的支持力度。
——积极开展职工创新成果评选,2013年以来,全总联合科技部、工信部、人社部开展了3届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交流活动。2013年以来,全总提名推荐的一线技术工人创新成果有11项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推荐职工发明专利荣获中国专利奖金奖1项、银奖2项、优秀奖30项。此外,有4名技术工人荣获全国创新争先奖状。
——不断完善职工创新成果展示交流平台,2013年至2019年,全总连续主办7届“海峡两岸职工创新成果展”;2022年成功举办首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进一步叫响做实大国工匠品牌。
据了解,全总还持续激发职工创新活力,2015年设立职工创新补助资金,截至目前,共补助一线职工创新项目248项,累计发放补助资金4115万元;广泛深入开展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2014年以来创建命名3批297家全国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带动全国创建各级各类创新工作室8.2万家。
【焦点5】 全国建成近9.6万个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
当前正值炎热夏季,高温下劳动者的安全健康成为大家的关注热点。
加强高温劳动保护这根弦,工会始终绷紧不松。据王晓峰介绍,2012年,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总等四部门制定《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2014年至今,每年6月全总都会专门下发通知,对职工防暑降温工作进行部署。今年的通知特别强调,要突出做好以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为主要对象的防暑降温工作;积极拓展“司机之家”、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帮扶(服务)中心等服务设施功能,改善高温天气户外作业的工作休息条件等。
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提供必要防护用品、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一直以来,各级工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督用人单位落实相关规定,并将防暑降温工作纳入民主管理内容,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代表劳动者就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事项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同时,各级工会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等活动,在线上线下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并开展送清凉物资、送政策宣传、送健康体检、送法律维权等多种形式的“送清凉”活动。
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为了帮助户外劳动者解决“吃饭难、喝水难、休息难、如厕难”等实际困难,推动改善其工作条件,在全总统一部署下,各级工会整合各方资源,着力开展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索朗德吉说,目前不少地方工会依托“小站点”构建“大服务”,探索共建共治共享模式,下沉服务,让户外劳动者找得到,能进来。站点逐渐发展成为关爱户外劳动者的暖心站,传播城市文明的接力站和工会服务职工群众的工作站。
据统计,全国范围内可为高温天气户外作业职工避暑休息提供便利的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已近9.6万个,累计投入资金近11.67亿元。下一步,工会将引导更多社会力量投入站点建设,并依托地图导航等开展站点数据采集、呈现及处理、分析,做实做细做优各项服务举措,为劳动者提供更多便捷暖心服务。
【焦点6】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实现突破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是在平台经济、共享经济迅猛发展的新形势下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如何做好这一群体的保障工作?工会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和权益维护等方面下了大力气。
据全总基层工作部部长刘伟介绍,早在2015年,全总就以物流(快递)业等为重点开展了农民工入会集中行动,取得了积极效果。2018年以来,全总持续在全国开展货车司机、快递员等八大群体入会工作。2021年,进一步推动货车司机、快递员、网约车司机、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
——着力加强顶层设计,密集出台多份文件,联合交通运输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集中行动,并大力推行“重点建、行业建、兜底建”模式,系统推进工作。
——紧盯头部企业,以货运、快递、网约车、外卖配送等4个重点行业头部平台企业作为建会入会重点,集中推动美团、滴滴、京东等12家头部平台企业率先实现建会突破。今年将持续推动2021年度全国互联网百强企业建会,目前已有86家互联网百强企业建会。
——不断加大创新力度,开展重点群体入会项目制建设,做实做强区域(行业)工会联合会;积极推行网上申请入会、集体登记入会、流动窗口入会、职工沟通会现场入会等便捷入会方式,在江苏、安徽开展货车司机网上入会试点工作,示范带动各地掀起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工作的高潮。据统计,2021年全国新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会员超过350万人。
据悉,下一步,全总将继续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作为工作重点,力争到今年底实现互联网百强企业普遍建会,两年新发展800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的目标任务。
【焦点7】 推动完善维护职工权益相关法律法规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于2022年1月1日实施,这是关系广大工会干部和亿万职工的一件大事。其中,工会的基本职责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扩展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明确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明确了工会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维护产业工人合法权益。
全总法律工作部部长王君伟表示,近年来,工会持续推动完善维护职工权益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并配合修改工会法,先后参与民法典、公司法、企业破产法、职业教育法等多部与职工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修改,全程参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制定,从源头上维护农民工、劳务派遣工权益,并连续多年通过不同方式持续推动完善集体协商、企业民主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全总还密切关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立法,围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开展专题调研,形成研究报告并提交立法机关,积极推动解决部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适用劳动保障法律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总与人社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明确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政策依据。
在法律援助方面,工会结合职工群众法律服务需求,整合利用资源,持续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自2017年起,全总联合司法部和全国律协持续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累计组织律师志愿者5.7万人次编成2.1万支服务分队,服务农民工2900多万人次;开展实地公益法律服务活动7.3万场次、线上普法宣传活动0.9万场次,调处劳动争议案件14.1万件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1万件次,援助农民工29万人次,帮助挽回经济损失超过40亿元。(本报北京7月29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