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染发致脱发告赢理发店
法院认为店家未尽法定安全保障义务
《工人日报》(2022年08月04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叶小钟通讯员黄彩华实习生谢迟)记者日前从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了解到,市民李女士在一家理发店染发后引发皮炎和脱发,将理发店和染发膏厂家告上法庭。日前,法院判令理发店赔偿李女士各项损失6000余元。
2021年2月,李女士到一家理发店染发后,被确诊为接触过敏性皮炎和脂溢性脱发。2022年1月,李女士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理发店、染发膏的厂家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要求对方连带赔偿损失1.5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染发剂中含有不同种类的化学物质,可能引起局部皮肤或全身过敏。店员给李女士染发前,并未做出明确的警示,也未严格按照操作方法为其进行皮肤过敏48小时的测试,未尽到法定安全保障义务,应对李女士的损失承担侵权责任。由于李女士因染发造成的病痛正值春节期间,确实给李女士的精神造成一定损害。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以及侵害方的过错程度等,法院酌情认定精神抚慰金为2000元。因涉案染发膏并非缺陷产品,故李女士要求厂家对其损失承担连带责任于法无据,法院对该请求不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