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对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医保缓缴政策
《工人日报》(2022年08月16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邢生祥)近日,记者从青海省医疗保障局获悉,自2022年7月起,青海对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政策,缓缴期间参保人待遇“应享尽享”,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青海各地对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实施阶段性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政策,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缓缴范围内的企业可缓缴3个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据介绍,青海全面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无需提出缓缴申请即可享受缓缴单位缴费政策。全省各地及时维护信息系统,做好企业和职工参保缴费、企业缓缴等基础业务信息共享,优化工作环节和操作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切实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