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破产法庭挽救46家企业
9万余名职工工作岗位保住了
本报讯 8月1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营商环境5.0版改革成效新闻发布会。北京高院副院长刘双玉介绍,自北京破产法庭成立以来,先后挽救46家企业,稳住9万余名职工工作岗位,为企业尽早化解债务危机提供了司法保障。
刘双玉在发布会上介绍,北京法院在企业挽救上充分助力,率先出台预重整的规范文件,推动庭外债务重组和重整程序的有序衔接,通过重整价值识别审查、协商谈判、投资人引入等工作,提高重整成功率。
自北京破产法庭成立以来,先后挽救46家企业,共引入投资1500多亿元,化解各类债务5500多亿元,帮助800余家企业持续运营,稳住9万余名职工工作岗位。
同时,北京法院探索中小微企业快速重整程序。针对中小企业流动性不足、融资困难、企业经营人身依附性强等不同于大型企业的经营特点,制定专门适用于中小企业的挽救程序,简化流程环节,缩短部分程序周期,抓住企业挽救的“窗口期”。近年来,北京法院成功救治陷入困境的中小企业34家,培育了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资源等发展新动能。
针对企业集团、关联企业破产重整难题,北京法院率先制定《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工作办法(试行)》,合并资产和对外负债,以集约化的司法手段提升重整效能。在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案中,北京法院适用实质合并重整程序,维持方正集团及下属企业持续经营,成功引入700多亿元投资,化解2600多亿元债务,帮助400余家企业持续经营,稳住3.5万名职工的工作岗位,最大限度保护了各类债权人、各类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
刘双玉还介绍,今年北京法院与相关市级政府部门,联合出台管理人履职保障文件,完善破产管理人履职保障体系。探索重整期间企业信用修复、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等创新性改革。在北京破产法庭设立最高人民法院破产审判研究基地,不断完善简案快审、破产网拍等工作机制,逐步实现破产审判全流程网上办理,破产案件审理用时大大缩短。经北京破产法学会第三方评估,2021年北京破产清算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由上一年度的313天缩短为201天。北京市首例上市公司(北京华谊营销顾问公司)重整案仅用时49天,重整计划执行仅用时15天,较全国92家上市公司重整案件平均用时节省178天,打造了上市公司重整的“北京速度”。
(法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