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香洲法院对不诚信诉讼开罚单
《工人日报》(2022年08月18日 07版)
本报讯(记者刘友婷 通讯员苏倩雯 肖辉燕 李宇欣)诉讼不是儿戏,然而,总有人企图诉中使“计”。近日,广东珠海香洲法院对三起民事案件不诚信诉讼当事人,连开三张罚单。
其中一起案例显示,洋某公司与建某公司签订有《石材采购合同》,因建某公司未足额支付货款,洋某公司于2022年3月向香洲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建某公司按照双方签署的《工程对账结算单》向其支付货款90余万元并支付逾期付款损失等。
承办法官在核对证据原件时发现,洋某公司起诉时提供的《工程对账结算单》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两份结算单金额相差3万元。面对承办法官追问,洋某公司承认复印件上部分货款金额系其自行添加,但又提交了一份与双方常规交易和结算方式不符的所谓“发货清单”,坚持向建某公司主张额外的3万元货款。
香洲法院认为,洋某公司先是在复印件上擅自添加货款数额,后又将无真实购销交易的单据作为交货凭证企图混淆过关,洋某公司伪造证据材料,无视客观事实,严重妨碍了法院对案件的审理,依法对洋某公司处以罚款5万元。
法官提醒,诉讼应靠真凭实据。隐瞒、欺骗、串通、造假等虚假诉讼行为严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损害司法权威,冲击诚信底线,依法应当予以严惩。
近年来,香洲法院强化主动审查,自2021年以来,针对虚假诉讼行为追究刑事责任2人,罚款13人,罚款金额达5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