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向前走一步,以“共情”引“共鸣”
日照市总“劳模调解”高效化解职工烦心事
本报讯(记者田国垒 通讯员刘芬)“现在职工付出了劳动,却拿不到相应的报酬,你们要是有困难,就坐下来谈谈,咱们商量解决问题的办法……”日前,山东日照某机械工程公司因经营困难,拖欠职工王某工资,日照市总工会劳模调解员刘加星详细了解情况后得知,该公司并非恶意欠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以分期付款方式,顺利调解了这起劳动纠纷。
受疫情等影响,日照市的劳动纠纷案件呈现增多趋势。为此,日照市总工会着力打造了“劳模调解员”创新工作品牌,选聘20名劳模担任特邀劳动关系调解员,组织富有经验的劳模和法律工作者同步进行调解,以最快速度化解双方矛盾。
日照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将每月28日设为“劳模调解日”,由劳模调解员与工会工作人员、值班律师在法律服务中心一同坐班。“劳模调解员来自各行各业,有工会主席、党支部书记、技术专家、行业先锋等,都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精英。”日照市总四级调研员田洪伟说。
“设立劳模调解室,旨在通过发挥劳模的个人魅力与公众影响力,来增加工会调解的公信力和多样性选择,吸引更多职工选择调解处理矛盾纠纷,进一步提升工会矛盾化解综合能力,维权向前走一步,以‘共情’引‘共鸣’,切实为职工解忧、促社会和谐、为发展助力。”日照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王磊说。
劳模调解员刘加星是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在企业担任工会主席,拥有丰富的劳动关系调解经验。“调解的关键是要在不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考虑企业面临的现实情况和实际承受能力,发挥好工会作用,用法用情耐心细致做好工作,为社会治理提供更多劳模元素。”刘加星说。
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实际需求,8月10日,日照市总工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援助工作站正式揭牌,由劳模调解员和专业法律工作者一道,“零门槛”“零费用”“零距离”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法律服务。律苑律师事务所律师韦庆满说:“劳模和律师一同出面调解,深受职工和用人单位信任,不少劳动争议案件通过这种方式得到顺利化解,极大提高了调解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