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群众举报等途径发现违法问题
生态环境部公布举报奖励典型案例
《工人日报》(2022年08月23日 04版)
本报讯(记者周怿)记者从生态环境部获悉,2021年1月,该部印发《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对完善举报奖励机制工作提出进一步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将群众举报以及信访信息作为发现违法问题的重要途径,查处了一大批重大环境违法犯罪案件。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布4个举报奖励典型案例。
其中,山东潍坊对群众举报跨省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实施奖励。2021年7月,潍坊市昌乐县公安局接群众举报,反映以罗某才为首的犯罪团伙,在无任何危废处置资质的情况下拟从外省向山东省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昌乐县成立专案组,周密部署,在犯罪分子首次运送30余吨危险废物进入潍坊市昌乐县倾倒时,及时发现并抓获。截至案发,该团伙已向多地非法倾倒1000余吨危险废物。本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3人,2022年6月22日,昌乐县人民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对罗某才等12名涉案人员分别判处四年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10万元至1万元不等罚金。其余11名涉案人员将择日宣判。
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规定》和《关于建立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奖励工作联动机制的通知》有关规定,潍坊市生态环境局给予举报人5万元奖励。
其余3起典型案例分别为:浙江台州对群众举报排放有毒物质案实施奖励;福建晋江对群众举报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实施奖励;黑龙江大庆对群众举报利用暗管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案实施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