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
加大对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力度
本报北京8月26日电(记者于灵歌)今天,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有关工作。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杨荫凯在会上介绍,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力度的举措,要求全面落实低保扩围政策、尽快将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加大遇困群众救助力度、抓紧把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的政策落实到位。同时决定自今年9月份至明年3月份,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实行“扩大保障范围、降低启动条件”政策,加大对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力度,切实兜住兜牢民生底线。
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2011年建立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并先后于2014年、2016年、2021年三次作了修订完善。2020年3月~6月,国务院决定对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实行阶段性“提标扩围”,将补贴标准提高一倍,同时扩大保障范围。据统计,2020年以来各地累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约315亿元,惠及困难群众5.3亿人次。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万劲松介绍,这次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加大对困难群众的补贴力度。扩大保障范围方面,现行的价补联动机制覆盖7类群体,合计约5800万人。调整后,将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和低保边缘人口等2类群体阶段性新增纳入价补联动机制的保障范围。扩大保障范围后,预计可多惠及约900万人,共覆盖困难群众约6700万人。
降低启动条件方面,将现行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启动条件中的CPI单月同比涨幅由3.5%阶段性降低为3.0%,保持CPI中食品价格同比涨幅达到6%时发放价格补贴等其他启动条件不变,满足任一条件即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启动条件已经适当降低的地方,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阶段性进一步降低启动条件。
据初步估算,预计今年9月份至明年3月份,各地将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约200亿元,其中因扩大保障范围、降低启动条件而增加补贴发放约7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