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总出台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18条”
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帮扶力度
本报讯(记者李昱霖 通讯员刘光远)河北省总工会日前印发《关于落实省委、全总决策部署 加大工会经费投入助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措施》,从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等帮扶力度等5个方面,明确设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关爱资金等18条举措,用“真金白银”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若干措施》规定,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等帮扶力度,疫情防控资金调增200万元,新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关爱资金300万元,送温暖资金调增300万元。“省总将根据全省‘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开展情况适时进行政策调整,充分用好‘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经费。同时,深入实施职工创业金融支持政策,市、县级总工会金融政策支持对象可拓展到转岗待岗再就业职工。”省总工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落实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确保包括服务业领域小微企业在内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省总2022年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补助,由以往年底一次性拨付调整为年中、年底两次拨付;对未开设工会账户,由企业行政代管并单独核算管理经费的,可返还至小微企业原上缴经费账户。
强化工会服务阵地的公益性服务性,市、县级工会可因地制宜利用工人文化宫等职工服务阵地,为小微企业、困难职工、转岗再就业职工创业提供阶段性优惠办公或经营场所。支持困难行业、企业承接工会活动,县级以上工会开展职工疗休养、会展等活动时,支持旅行社、会展服务类等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困难行业、企业承接。
积极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加大工会组织消费帮扶工作力度,通过“832平台”工会一站通和“832平台”省内农副产品清单,优先采购脱贫地区产品。
《若干措施》还明确,省总将加大对下经费补助力度,在严格落实全总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使用要求的基础上,统筹安排省总对市级工会的经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