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向省外发达地区输送务工人员
青海开展“红石榴就业行动”
《工人日报》(2022年09月02日 07版)
本报讯(记者邢生祥)近日,青海省民宗委、省人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红石榴就业行动”的通知》,自2022年开始每年向江苏等省外经济发达地区输送200人以上就业务工人员,建立健全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工作机制和精准化的岗位供需对接服务机制,定期交换求职需求清单和岗位供给清单,扩大民族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
据介绍,“红石榴就业行动”旨在鼓励和支持边疆民族地区各族群众到东中部地区就业创业、居住生活,鼓励和支持东中部地区各族群众和企业到边疆民族地区就业创业、投资兴业,促进共同发展、共同富裕。
今年,青海首先与江苏省试点开展合作,已实现年度300人转移就业目标。双方搭建升级版交往交流交融平台,通过网络平台汇聚一堂,举行“红石榴就业行动”合作签约暨企业联盟“直播带岗”招聘活动,积极探索“青苏”两地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新模式。
为做好“红石榴就业行动”保障,青海民宗部门将牵头与流入地协调务工人员教育培训、维护权益等方面工作,帮助务工人员解决就业落户、社会保障、就医就学、房屋租赁等问题,创建各民族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环境。江苏民宗部门将民族地区务工人员纳入城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按照属地化、市民化、均等化的要求,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依法保障务工人员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