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山海关古城保护条例》正式实施
《工人日报》(2022年09月25日 04版)
本报讯(特约记者朱润胜 通讯员孙怡 郑丽)日前,《秦皇岛市山海关古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
《条例》要求,古城应当整体保护,保护各类文化遗产,保持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不得擅自改变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要求传统风貌建筑的维护修缮遵循不改变传统风貌特色原则,按照传统建筑的样式、结构、材料进行修复,不得改变传统风貌建筑外观特色和院落格局。在山海关古城从事建设活动,不得损害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不得大拆大建、拆真建假,不得随意拆除体现城市特定发展阶段、反映重要历史事件、凝聚社会公众情感的既有建筑,不得对古城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构成破坏性影响。
《条例》规定,山海关区应制定古城民居管理办法,编制古城传统民居风貌导则,强化居住吸引力,延续古城居住功能,保持古城生活真实性和整体活力。
目前,山海关区已成立了山海关古城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加快古城繁荣发展的统一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