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危体育赛事兜住安全底线
11月7日,国家体育总局在官网上发布了《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目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条件(征求意见稿)》等,拟将包括山地越野赛事活动在内的6大类、18个项目列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同时明确,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应当向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做好高危体育赛事活动管理,是保护公众生命安全的内在需要,也是促进体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因而,我国体育法早已明确,国家应对体育竞赛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建立高危险性体育活动目录、实行活动许可制。
对任何体育运动或赛事来说,保障参与者人身安全都是基本要求。一些体育运动具有与生俱来的危险性,不仅因其自身强度较高,也因高空、高速等特点,容易诱发参与者的基础性疾病。同时,一些非场地的户外赛事活动,还受到复杂地形与气候的影响,如稍有不慎,缺乏专业严谨的保障,则可能威胁参与者的健康和生命。去年5月发生的白银马拉松事件便是惨痛而深刻的教训。
建立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目录及许可制度,正是为了兜住这类体育赛事的安全底线,防范个别领域赛事活动野蛮生长。
当然,严管是手段而不是目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因其富有挑战性而富于魅力,开展这些运动也是衡量一个国家体育运动水平、赛事运营管理水平的指标之一。
有序开展高危险性体育赛事,考验的不只是体育赛事的组织、承办能力,更考验的是相关组织方的专业素养与科学管理能力。
近年来,户外体育竞赛事故时有发生,与赛事组织、保障机构和单位缺乏高水平专业人才队伍关系重大。正因此,在严管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同时,也要注重高水平赛事运营、保障的专业化、规范化,建立健全相关标准、资质认定机制、安全运营管理机制等,提高组织承办运营高危险性赛事活动的门槛和专业能力,改变办赛运营良莠不齐的局面,这也是提高我国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建设体育强国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