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输光18万元质疑平台有套路
玩家告运营方欺诈被驳回
《工人日报》(2022年11月24日 07版)
本报讯(记者周倩)北京一网游爱好者在网络游戏平台玩棋牌游戏多年,4年间充值18万余元,但最终都输光。他认为游戏平台暗中操作、存在欺诈,将游戏平台运营者诉至法院。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据了解,2017年至2021年间,小曾为玩棋牌游戏,在游戏平台账户充值188354.66元,但他认为平台匹配的队友敌友不分,在其手握好牌的情况下,依然输掉游戏,损失惨重。其多次随机录制游戏过程,都存在这种现象。小曾认为游戏平台未尽审慎匹配队友的义务,存在欺诈,让其迅速输掉已购金币并再次购买,从而盈利。游戏公司表示,公司已尽合理审慎匹配牌友义务,不存在人为主观、恶意分配牌友行为,更不存在欺诈。
法院认为,小曾主张某游戏公司运营游戏存在欺诈,应对具体欺诈行为承担举证责任。因棋牌类游戏需要多玩家共同参与,牌局结果势必受到各玩家水平限制,小曾仅以存在多起异常出牌情况及其投诉记录为据,无法直接证明是平台运营方欺诈所致。小曾作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其认为游戏存在蹊跷、不断遭遇损失时,有权选择是否继续接受服务,及时止损,但其4年间的行为,表明其对该款游戏极度痴迷,其应为自身的选择买单。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小曾的诉请。宣判后,小曾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现该案已生效。
法官表示,网络游戏作为一种娱乐方式,受玩家年龄、经验、智力等影响,游戏水平存在差距,仅以队友不按“套路”“规则”或“预料”出牌,无法认定运营游戏平台公司对消费者存在欺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