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制度在36地启动实施
《工人日报》(2022年11月26日 02版)
本报北京11月25日电(记者王维砚)今天,人社部会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公布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的通知》,公布了36个先行城市(地区)名单,个人养老金制度开始在先行城市(地区)实施。
《通知》明确,先行城市(地区)符合条件的群众可自愿参加个人养老金。按照个人养老金制度规定,参加人需要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和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根据个人意愿购买相关金融产品。群众可以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和相关金融行业平台查询参与个人养老金的金融机构及金融产品名单。目前,银保监会公布的首批可以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23家商业银行中,完成对接测试的商业银行名单已公布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群众可通过该平台和电子社保卡等渠道查询。人社部将实时更新相关名单。
据悉,个人养老金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年缴纳上限为1.2万元。缴费即可享受税费优惠,可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和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参加人死亡后,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产可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