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声】社区发展不能忽视“1米高度”
近日,国家发改委等多部门印发《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提出要以公益普惠为原则,坚持“1米高度”视角、寓教于乐内涵、安全环保标准,推进儿童友好空间建设,让广大儿童享有安全、便捷、舒适、包容的城市公共空间、设施、环境和服务。
事实上,受客观条件和行为能力制约,儿童活动的公共区域,大多集中于家附近“15分钟生活圈”内,即步行15分钟范围之内。正因如此,这份导则也指出,“街区层面与 15 分钟步行出行范围相衔接,对接城市街道管理服务范围,重点完善儿童公共服务设施、活动场地、慢行系统和学径网络等,构建儿童友好街区空间”。
尽管在不同城市的不同区域,街道管辖范围和社区规模大小不一。但15分钟的步行时间,很多时候还没有走出所在街道,还是在所在社区和周边社区活动。换言之,打造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如何以儿童视角的“1米高度”审视社区发展,十分重要。
提及儿童视角,很多人首先想到的是社区内的儿童设施,比如托幼场所、儿童游乐场等,但事实上,与家长共同出行的儿童,可能出现在社区内的多种场所。也就是说,要以“1米”高度审视的,不只是儿童专用设施,也包括社区其它公共设施。而后者,正是当下许多社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盲区”和短板。
儿童与成年人共享社区公共设施的客观现实,不仅要求未来社区公共设施的设计,需要考虑儿童视角,也使得既有设施有必要进行适儿化的改造。比如,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图书阅览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否有儿童专门的空间,再比如,社区慢性路径和各类公园、小型广场的设计和管理,是否有考虑到儿童的安全等。
其实,适儿化改造并不是一个“儿童设施增、成人设施减”的零和过程,而是社区综合设施的一次再优化再均衡再升级。毕竟,适儿化改造不仅能增加儿童活动空间,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保障其安全,也能让成年人受益颇多,不仅减轻了育儿负担,由此形成的更合理的慢性系统和口袋公园体系,也将惠及社区不同年龄层的成员。
当然,适儿化改造和儿童配套设施建设,也不是越多越好,而是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条件实际情况,以及不同年龄儿童情况,依托已有公共资源,合理配置,均衡布局。有条件的地方,也不妨将儿童设施与养老医疗配套设施相邻设置,资源共享,促进社区的代际融合。街区内的企事业单位,也不妨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适度将已有资源与包括儿童在内的周边社区居民共享。